外籍教师安全管理规定

 

外籍教师安全管理规定
 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外教安全管理工作,经研究,制订以下规定。
1. 学校确定专人负责外教日常管理工作。
2. 学校要告知外教公寓配备的各种设施及其正确的使用方法;外教期满离任时要严格办理财产交接手续。
3. 外教应正常使用公寓内设施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,不得私自搬移、拆卸或自行处理,损坏财产要赔偿;外教要保持室内清洁,公寓内不得喂养宠物。
4. 外教离开公寓或外出前,应对所住公寓的水、电、煤气、取暖设备、门窗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关闭,以防火防盗。
5. 外教不许私自留客住宿,如有需要,应事先通知学校,并征得同意。
6. 外教平时外出不应过晚返校;节假日离开常州,应事先通知学校,并与学校保持联系。
7. 外教外出应注意饮食卫生和个人安全,若遇到困难与麻烦,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,必要时可拨打当地的110报警电话。
8. 外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西方宗教宣传;不参加危险性的活动;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和学生作涉及我国政治体制、社会状况、经济科技秘密、对外政策、生物资源以及其它违反规定的调查;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我国内部事务。
 
 
 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二○一○年一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