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《往来港澳台通行证》(去香港、澳门探亲、旅游等)

办理《往来港澳台通行证》(去香港、澳门探亲、旅游等)
 
办理事项:19-2办理《往来港澳台通行证》(去香港、澳门探亲、旅游等)
办理程序:填写申请表—单位或派出所签署意见—辖市、市公安局受理—审核—市公安局审批—省厅制证—辖市、市公安局发证
申报材料:
1、本人前来申请 ;
2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复印件;
3、二寸彩色照片;
4、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。
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
服务收费:手续费5元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50元一次签注,20元手续费5元《大陆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通行证》30元签注,每次20元,加注每次20元